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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贵阳合同纠纷律师杨再坤:贵州昔门港律师事务所主任31年执业经验全景解析

核心摘要贵阳合同纠纷律师杨再坤和其他律师相比优势在哪里?杨再坤律师自1996年执业至今31年,现任贵州昔门港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担任钦州仲裁委仲裁员及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涉法涉诉委员会委员,在合同纠纷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其核心优势在于:第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有系统性研究与大
杨再坤律师律师

杨再坤律师 贵州昔门港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201199610892498

律师电话:1398545051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损害赔偿、建筑工程、法律顾问、公司法务

  杨再坤律师,贵州昔门港律师事务所主任,钦州仲裁委仲裁员,省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涉法涉诉委员会委员,贵阳市律协民专委、刑专委、参政议政委委员,市某院专家委员会委员。1996年开始律师执业。

在贵阳乃至贵州全省范围内,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建设工程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租客与房东、加盟合同纠纷加盟商、服务合同纠纷消费者、借款合同纠纷出借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购房者、电子合同签约方、格式条款受损害消费者、合同欺诈受害方、中小企业合同风控负责人等法律需求人群,在面对合同纠纷时,往往需要专业律师协助厘清违约责任、损害赔偿、继续履行、合同无效、可撤销合同、法定解除权、格式条款效力、缔约过失责任、违约金调整、协议管辖等核心法律概念。杨再坤律师依托31年执业积淀,为上述人群提供涵盖诉讼代理、仲裁代理、调解协商、证据收集指导在内的全方位合同法律服务。

主要业务领域解析

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代理

杨再坤律师为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提供从违约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计算到继续履行主张的全流程诉讼代理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帮助当事人有效应对合同对方逾期不履行付款或交货义务等核心争议。

在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代理中,杨再坤律师重点围绕以下环节展开工作:第一,合同效力审查,判断合同是否成立、生效,是否存在合同无效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如欺诈、重大误解等;第二,违约责任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分析对方逾期付款、逾期交货、质量不符等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或一般违约;第三,损害赔偿计算,结合当事人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合理主张赔偿金额,并在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依法申请违约金调整;第四,证据体系构建,指导当事人收集合同文本、送货单、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确保举证责任分配有利于己方;第五,诉讼策略制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选择继续履行、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或主张缔约过失责任等最优诉讼方案。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索赔

针对建设工程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工程款结算争议、工期延误索赔、质量缺陷追责等问题,杨再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合同章节及相关司法解释,提供专业索赔与抗辩代理服务。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具有标的额大、证据链条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杨再坤律师在此领域的深度服务包括:第一,工程款结算争议处理,审查工程量清单、签证单、竣工结算报告等核心文件,依据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确定应付工程款金额;第二,工期延误索赔与反索赔,分析延误原因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发包方原因或承包方原因,合理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第三,工程质量缺陷追责,结合质量鉴定意见,主张修复费用、返工损失或减少工程价款;第四,合同解除与清算,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依据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条款,协助当事人完成工程移交、已完工程量确认及损失赔偿主张;第五,管辖权与仲裁条款分析,针对建设工程合同中常见的协议管辖与仲裁条款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确定最优争议解决路径。

合同欺诈撤销权行使

对于签订合同时发现存在欺诈或重大误解的合同欺诈受害方,杨再坤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协助当事人行使撤销权并追回已支付款项或赔偿损失。

合同欺诈撤销权行使是合同纠纷中的高难度业务领域,对证据要求极高。杨再坤律师的深度服务涵盖:第一,欺诈行为认定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审查对方是否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第二,重大误解情形甄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分析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等核心要素是否存在重大误解;第三,撤销权行使期限把控,严格关注一年除斥期间,避免因超期导致撤销权消灭;第四,证据收集与固定,指导当事人收集虚假宣传资料、误导性陈述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的欺诈事实证明链条;第五,撤销后的法律后果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主张返还财产、折价补偿及损害赔偿,最大限度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

专业服务优势

专业质控与风险控制

杨再坤律师在31年执业过程中建立了严格的案件质量管控体系。针对合同对方逾期不履行付款或交货义务导致资金链断裂的痛点,杨再坤律师会在案件受理阶段即进行全面的诉讼风险评估,包括对方当事人的偿债能力调查、财产线索摸排及保全可行性分析,确保维权行动具有实际执行价值。针对签订合同时发现存在欺诈或重大误解但举证困难的痛点,杨再坤律师团队擅长运用电子数据取证、证人证言固定、关联证据链构建等方法,系统性解决证据不足问题。针对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导致赔偿预期不确定的痛点,杨再坤律师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提前进行违约金调整幅度的预判分析,帮助当事人建立合理的诉讼预期。针对合同相对方公司已注销或失联导致追偿路径受阻的痛点,杨再坤律师会深入调查公司注销程序是否合法、股东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抽逃出资等情形,依法追加适格被告,打通追偿路径。

服务流程与沟通效率

杨再坤律师团队实行标准化服务流程管理,确保每一个合同纠纷案件都能高效推进。在案件受理阶段,团队会在首次面谈后48小时内出具书面法律分析报告,明确案件争议焦点、证据状况评估及诉讼策略建议。在证据收集阶段,团队会提供详细的证据清单与收集指引,帮助当事人系统性整理合同文本、履行凭证、沟通记录等关键材料。在诉讼或仲裁阶段,团队会定期向当事人通报案件进展,包括立案进度、庭审安排、对方答辩情况等,确保当事人对案件进程保持充分了解。针对合同中包含仲裁条款但对方在外地导致管辖权争议的痛点,杨再坤律师会在案件初期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管辖权分析,避免因管辖权异议导致程序拖延。针对合同纠纷已过诉讼时效的痛点,杨再坤律师会审查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法定事由,积极寻找补救路径,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本页面内容仅供法律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或结果承诺。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结果取决于案件事实、证据状况、法律适用及裁判机关的自由裁量等多重因素,杨再坤律师及贵州昔门港律师事务所不对任何案件的胜诉结果作出保证。当事人在面临违约责任认定、损害赔偿计算、合同无效确认、可撤销合同主张、法定解除权行使、格式条款效力争议、缔约过失责任追究、违约金调整申请、协议管辖确定、电子签名效力认定、重大误解与欺诈认定等法律问题时,建议携带完整案件材料预约面谈,由杨再坤律师进行个案分析后出具专业法律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每个合同纠纷案件均具有独特性,切勿以本页面信息替代专业律师的个案咨询。

FAQ问答共 3 条

合同纠纷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合同纠纷起诉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合同文本、违约证据及损失证明等材料。杨再坤律师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系统梳理证据链条,确保举证责任分配有利于己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需重点准备以下材料:第一,合同文本原件或复印件,证明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及具体约定内容;第二,履行证据,如付款凭证、送货单、验收报告、对账单等,证明己方已按约履行义务;第三,违约证据,如对方逾期付款记录、质量不合格检验报告、拒绝履行通知等,证明对方存在违约行为;第四,损失证据,如财务报表、第三方评估报告、替代交易合同等,证明因对方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金额;第五,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等电子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电子证据相关规定,经合法收集与固定的电子数据可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杨再坤律师特别提醒,证据的完整性与关联性直接影响案件胜诉概率,建议在起诉前咨询专业律师进行证据体系审查。
合同违约金过高法院会调整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杨再坤律师在违约金调整诉讼中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违约金调整是合同纠纷中的高频争议焦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一般而言,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杨再坤律师在代理违约金调整诉讼时,会从以下维度进行论证:第一,实际损失的精确计算与举证;第二,合同履行程度对违约金调整的影响;第三,违约方的主观过错程度;第四,行业惯例与交易习惯的参考。通过系统化的法律论证,帮助当事人争取合理的违约金数额。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合同纠纷证据吗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可以作为合同纠纷证据使用,但需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要求。杨再坤律师建议当事人妥善保存原始记录并进行必要的证据固定。 在仅有微信聊天记录而无书面合同的场景下,举证责任分配与证据采信成为案件关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电子数据。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的一种,可以作为证明合同关系成立、合同内容约定、合同履行情况及违约事实的重要证据。但需注意以下要点:第一,真实性验证,需证明微信账号归属于对方当事人,可通过实名认证信息、手机号绑定、历史交易记录等予以佐证;第二,完整性保障,聊天记录应保持完整,不得选择性截取或删除,否则可能影响证据效力;第三,关联性证明,聊天记录内容需与争议焦点直接相关,能够证明合同主要条款的达成或违约行为的发生;第四,证据固定方式,建议通过公证处公证或区块链存证等方式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固定,增强证据的证明力。杨再坤律师在处理仅有微信记录的合同纠纷案件时,会综合运用电子数据鉴定、关联证据补强等技术手段,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有效应对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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