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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在职13个月,劳务合同上写的岗位是采购,但在工作中一直兼顾仓储方面的工作,现在新来了领导,让我全职负责仓储工作,采购交给他带来的下属。我不降薪。我不同意并辞职的话有补偿吗?公司这样属于违反合同约定或劳动法吗

我*陈 北京 法律顾问 2022-06-15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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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华东律师

    张华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2-06-15 10:36 回复

    公司的安排属于调整工作岗位,鉴于你的情况,属于合理范围;如果坚持不同意,应首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主张不低于(1+1+0.5)月的经济补偿。

    追问:

    2022-06-15 10:42

    对方现在咬死不属于调岗,属于部门内工作安排

    追问:

    2022-06-15 10:43

    单对方没有书面上的调岗文件 这种可以申请补偿吗

    追问:

    2022-06-15 10:46

    可以发聊天记录给您看吗

    追问:

    2022-06-15 10:55

    我可以直接向公司提赔偿吗 同时提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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