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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我们在2015年结婚,育有两个儿子,老大6周,老二4周,老大今年刚上一年级。我和他情感不和,想要离婚。现在住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写的是他的名字。房贷是公婆还。我们生活在一个小县城,我是事业编制人员,他是自筹自支,在当地都有份工作。我月工资3200左右,他2500左右。当初住进来的时候我有出部分装修费。婚后财产是一辆车,按揭的。按揭款是他还,我的工资全部用于家庭日常开支。车也是他的名字。他家有两个单元楼,在县城有两处门市在收租金。如果离婚的话,我能否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吗,财产怎么分配呢?

随*依 河北-邢台 法律顾问 2022-11-1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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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玮琪律师

    崔玮琪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2-11-10 09:30 回复

    可以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婚后的存款,车辆等均可分割。 他家的两个单位?具体产权情况如何?

    追问:

    2022-11-10 09:34

    我们没有存款,只有一辆车,还是按揭的。他家里两处门市在出租

    追答:

    2022-11-10 09:37

    他家的两处门市,具体是谁名下的两处门市?

    追问:

    2022-11-10 09:38

    应该是公公或者婆婆的,

    追答:

    2022-11-10 09:40

    不是夫妻名下的财产,这部分在离婚中不能分割。

    追问:

    2022-11-10 09:51

    有什么方案是对我最有利的吗

    追答:

    2022-11-10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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