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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父母给的房屋,房屋是拆迁房屋,没有房产证,有合同,名字也是父亲的名字。现在女方闹离婚,就要求白纸黑字立个字据,公证一下,写上房子是父母给的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一方出轨家暴,净身出户。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立这个字据了,到公证处公证的话,需要谁去公证, 公证完了,假如以后有一天真离婚了,这个公证的字据有用吗? 真能像写的那样净身出户吗?谢谢

脑*儿 山东-烟台 法律顾问 2023-01-02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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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建平律师

    周建平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 2023-01-02 15:34 回复

    这个公证不能做,也不应写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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