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父母给的房屋,房屋是拆迁房屋,没有房产证,有合同,名字也是父亲的名字。现在女方闹离婚,就要求白纸黑字立个字据,公证一下,写上房子是父母给的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有一方出轨家暴,净身出户。 我想咨询一下,如果立这个字据了,到公证处公证的话,需要谁去公证, 公证完了,假如以后有一天真离婚了,这个公证的字据有用吗? 真能像写的那样净身出户吗?谢谢
脑*儿
山东-烟台
法律顾问
2023-01-02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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