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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一个综合性的商场业主,有2000多名铺子,一共3800多个铺位,我们想成立业主委员会

匿名用户 河北-沧州 法律顾问 2023-04-10 18:58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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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伟律师

    张伟律师

    地区:安徽-安庆 2023-04-10 19:18 回复

    你好,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业主是民法典中所有权中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法律概念,业主对建筑物中的专有部分依法享有所有权。在业主的前提下,才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产生。所以,你需要确定自己是否对该商场的铺位的建筑物依法享有所有权,如果是租借来的,则不属于业主,也就不存在设立业主委员会的问题。《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所以,在符合业主身份的前提下,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否则,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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