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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两个合伙人开的两个店,工作年限累计吗?他们说不累计,现在刚离职,过年的带薪休假不给享受

匿名用户 江苏-扬州 劳动工伤 2024-03-22 11:32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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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华民律师

    赵华民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 2024-03-22 14:38 回复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简述职工带薪年休假享受条件及享受天数如何确定。 (一)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二)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追答:

    2024-03-22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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