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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3年6月8日入职一家上海的公司至今,岗位属于软件开发,工作地点为上海。现在公司要求五一假后到北京的一家公司驻场外包两个月,工作岗位和现在一致,公司提供住宿。劳动合同上明确了工作地点为上海,并且劳动合同中并未提及出差等事宜,如果我拒绝出差 ,公司就将我辞退,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请问有补偿吗

匿名用户 上海-浦东 劳动工伤 2024-04-25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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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戚罗娜律师

    戚罗娜律师

    地区:上海-浦东 2024-04-25 21:42 回复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劳动合同中明确了工作地点为上海,且没有提及出差等事宜的话,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并且一旦约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变更工作地点,应当与您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在此情况下,如果公司要求您到北京驻场外包,这实际上是一种工作地点的变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强制变更,更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因为您拒绝出差而解除劳动合同,无其他情形存在的话,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立场,尽可能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寻求法律途径,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或者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我是为您解答的律师,有其他疑问您也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我182-1719-0628,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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