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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问 >追问:
2024-07-16 17:52
你好,律师。公司昨天态度已经很强硬,怎么处理随便我,上午我也去劳动监察部门咨询了,但他们的答复是我之前签的劳务协议和他们发的工资备注是劳务费,存在劳务关系这个他们只能协调,请问下这个只能打官司吗?这个胜率是多少呀?
追答:
2024-07-16 20:54
工资应该按劳务协议支付给你,你们签订的是劳务协议不是劳动合同,请劳动监察部门协调解决你的未支付工资问题。若协调公司仍然不支付工资,你可以起诉至法院解决。
追问:
2024-07-17 07:15
好的,谢谢
追问:
2024-07-17 07:22
胡律师,我想多问一下。因为原劳务协议是按计件形式计算薪酬,我原先3月18日至4月27日我没有异议,但5月1日开始至7月15日,我的工作地点固定,而且按要求是固定上下班时间,工资也是按月计算,并非原先劳务协议内容,我是否可以以这个为由提出,原先劳务协议和后来工作性质发生变化,不认可原劳务协议内容,后面的其实属于劳动关系呢?
追问:
2024-07-17 07:23
对不起,打错了,张律师
追问:
2024-07-17 07:23
对不起,打错了,张律师
追问:
2024-07-17 07:24
我还想咨询下,这个如果打官司费用大概多少?薪酬尚欠6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