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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预产期已过,还差2天达到41周。39周加5天时见红,及时到医院就诊,并要求住院待产,遭医生拒绝不让住院,叫回家等待发动后再来医院就诊。第二天晚上7点多孕妇肚子疼痛厉害及时到医院就诊,经过检查后发现胎儿胎动异常。医院才建议剖宫产手术,剖宫产手术后胎儿出来,因在胎盘中时间过长,吸入大量羊水,粪便等,造成肺部感染严重,现已入重症监护室。又因剖宫产手术不顺利,产妇恶露不止,又重新手术一遍,以上情况可否视为医院过失或过错,能否要求赔偿或起诉。

匿名用户 湖北-宜昌 法律顾问 2024-10-27 13:29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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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明华律师

    王明华律师

    地区:湖北-宜昌 2024-10-27 15:59 回复

    初步估计医院有过错,具体要请医学专业人员看病历确定医院是否符合诊疗规范。

    追问:

    2024-10-29 13:22

    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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