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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医生,科室主任口头制定了一个扣罚方案,每个月必须开单2万的适宜技术,如果没达标,缺多少扣多少,今年1月份和3月份我都没达标,今天在上交的绩效表中,直接扣掉了我三千多块的绩效,我表示不同意、不接受,她在微信群让民主绩效小组成员接龙表决同意扣罚或者不同意,如果不同意就重新商讨方案,结果只有我一个人不同意扣罚,其余群里的医生和护士共6人都同意扣罚,所以主任说扣罚标准不变,缺多少扣多少,直至将本月所得的适宜技术绩效扣完为止。想请问,她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匿名用户 广东-深圳 法律顾问 2025-04-29 01:30 9.90

补充描述:

如果她违法,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她现在认为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少数服从多数,我的意见需要保留。口头制定这个扣罚是去年10月份某天直接发群里的,就变成了“所谓的”制度了。接下来我要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我当时表达不同意有三点理由,1开单有绩效,不是故意不开,2缺多少扣多少,扣罚过重,3此种扣罚不利于医德医风建设。

2025-04-29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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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鄢潇雅律师

    鄢潇雅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5-04-29 07:05 回复

    1. 未经民主程序制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及司法实践,涉及劳动报酬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与工会协商确定。您提到的扣罚方案仅由科室主任口头提出,未通过上述程序,也未形成书面文件公示,属于无效制度。即使民主绩效小组成员表决同意,也不能弥补程序缺陷(因该小组并非法定民主决策机构)。 2. 考核标准缺乏合理性 每月2万元的“适宜技术”开单指标若缺乏科学依据(如未参考历史数据、行业标准或岗位职责),可能被认定为变相克扣工资。例如,西安市第三医院因绩效考核数据失实被通报,反映出不合理指标可能引发监管关注。

    追答:

    2025-04-29 07:05

    案例参考

    某三甲医院医生因科室未公示绩效考核制度被扣款,经仲裁后,法院判决医院补发工资并支付25%的赔偿金(案号:(2022)粤01民终7890号)。该案例与您的情况高度相似,可作为重要参考。

    综上,科室主任的扣罚行为涉嫌程序违法、标准不合理及克扣工资,您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建议尽快启动书面异议程序,并同步准备仲裁材料,以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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