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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身体受过伤,入职后由于工作劳累导致两个月后旧伤复发,于是请假进行治疗,由于请假时间超过了公司允许的范围被迫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不给发放工资,当地的劳动局调解的结果也是必须办理离职手续才能给发放工资,由于急需用钱治病只能被迫办理离职手续。对于这个试用期未过、旧伤复发、没有劳动合同、没有五险一金的情况可以起诉单位给予什么样的赔偿?

青*子 山东-潍坊 劳动工伤 2020-09-27 09:15 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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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蓉律师

    陈蓉律师

    地区:山东-潍坊 2020-09-27 09:36 回复

    你可以主张单位支付医疗期工资、双倍工资差额;截至被迫辞职时入职时间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未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经济补偿金;如原旧伤属于工伤的,可以要求继续享受工伤待遇,如果不属于工伤,可要求现在的单位按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医疗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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