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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签的合同中规定了因甲方的岗位特点性,其工作地点具有不固定性,乙方工作区域为北京,由于工作需要甲方可以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乙方表示确认。 现因撤店,在本区还有其他5家店铺正常营业情况下还要将我调至外区工作,路程42.5公里,路程2个半小时,口头通知,没有书面通知,这样的调动合理吗?我有权拒绝吗?该怎么办?

喜*n 湖北-武汉 劳动工伤 2020-10-15 09:24 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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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叶飞龙律师

    叶飞龙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 2020-10-15 13:19 回复

    第一,这样调动合理的吗,显然是不合理的。你们的合同虽然约定可以随时调整您的工作地点,但是之前基本工作范围在北京,这一点仍具有较大参考作用,且因工作调动对你生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调动不合理。 第二,你有权拒绝吗,拒绝是劳动者的权利,当劳动者觉得用人单位不合理调动时,可以向单位人事部门反应。 第三,你应该怎么做,首先要求单位出具书面调动材料,其次提出书面申请不调动,再次与领导沟通,不行的话有劳动部门出门协调甚至仲裁解决。具体可以加微信咨询15268642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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