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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二房东签的租房协议,但是二房东首先没有营业执照,其次二房东在物业登记,那边是员工宿舍,我感觉他这个属于欺骗加无照经营,我们签的合同是一年,首先我想请问这个可以去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他吗?我们之间所有产生的这种交易,是不是都不合法?

乔*8 重庆-渝北 房产纠纷 2020-10-19 10:37 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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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肖松柏律师

    肖松柏律师

    地区:重庆-渝北 2020-10-19 10:45 回复

    首先要看二房东与业主之间的合同约定是否可以转租,若其租赁合同约定不可以转租,则二房东再次出租的合同是否有效需通知业主予以确认。若业主知道转租情况后未提出异议的,则与二房东签署的租赁合同有效。若出租房屋性质本身为住宅,二房东以经营用房予以出租,则因房屋不满足使用要求而可以要求二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若二房东以单位名义开展房屋租赁业务,但又没有营业执照,则可以向市场监管局予以投诉其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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