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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签过一个承诺书,就是说清楚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保,补偿我200块钱,我不得追究!我离职之后要求单位给我补缴社保,都已经补缴完了,现在!单位要求我承担一半的滞纳金,这个合法吗?

十*汪 广东-东莞 劳动工伤 2020-11-05 11:3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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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郭水祥律师

    郭水祥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 2020-11-05 11:38 回复

    单位给员工缴社保试单位的法定责任不能因为员工的书面承诺就可以免除单位这给员工交社保当初你签了书面承诺,以后单位每个月补两百块钱。那这两百块钱如果单位了

    追答:

    2020-11-05 11:43

    单位给员工购买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员工的书面承诺就免除单位的义务,单位有义务为你补交,但单位全额补交后,每月向你支付的200元单价有权要求你返回,单位全额支付补交社保后,你应缴部分由你承担,至于滞纳金,单位没权利要求你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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