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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单位签过一个承诺书,就是说清楚单位没有给我缴纳社保,补偿我200块钱,我不得追究!我离职之后要求单位给我补缴社保,都已经补缴完了,现在!单位要求我承担一半的滞纳金,这个合法吗?

十*汪 广东-东莞 劳动工伤 2020-11-05 11:3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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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国松律师团队

    沈国松律师团队

    地区:安徽-合肥 2020-11-05 15:28 回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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