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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现租户还有一年租期到期,但他经营不善要转租,新的承租方要签5年合同,我们有没有权利收取20~30%的转让费的权利?

尴*f 山东-东营 合同纠纷 2020-11-19 09:13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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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0-11-19 09:38 回复

    转让费如果没有合同约定一般很难要,而且转让费指的是租户自己设备、品牌等的价值,作为房东你也不好得知他们商谈的真实价格。不过现在租户提前退租,你可以主张违约金或扣押金。如果租户没有转租权,你可以不同意转租,而是和现租户解除合同,收违约金后再招新的租户。如果有转租权,那也只有一年的转租权利,你可以不同意签五年,告知他们剩余合同到期自己要收回,或签五年,第二年开始房租价格要另行商议。这样都可以保障你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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