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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公在几年前注册了一家咨询有限公司注册的时候,我老公作为股东,有签署相关协议,我老公占比20%,我公公占比80%。公司名下原有一套房产,现在我公公想把房子抵押出去,要求说股东极其股东的配偶都要签字。我有顾虑。其一:抵押房屋必须要求所有股东签字嘛?其二:所有股东的配偶都必须签字嘛?其三:如果无法偿还贷款的话,我和我老公是否需要进行债务清偿?会被强制执行夫妻共有财产嘛?最后,如何判断借款合同属于公司抵押借款还是个人抵押贷款?

白*里 安徽-合肥 法律顾问 2020-12-03 14:03 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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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志宏律师

    张志宏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 2020-12-03 14:28 回复

    第一、第二,抵押公司名下房产,依法并不需要全体股东以及股东配偶签字,但实践中,很多商业银行在提供贷款时,有此要求,不配合,则银行不会贷款。第三、判断借款属于公司抵押贷款还是个人抵押贷款,看贷款合同的借款人是公司还是个人就可以了,谁借谁还。如果公司借的还不上,银行可以请求拍卖抵押的房产,卖房子的钱用来还款,鉴于银行贷款时有风险控制,一般来说,卖掉房子的钱是够还贷款的,所以倒不必担心你老公可能会承担股东补充赔偿责任(未足额出资时),更不必担心你的家庭财产会受牵连。有任何疑问,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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