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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3月19号到12月1号上班,这期间没有给我签合同,没有给我上社保,12月1号,我被辞退,工资给我结清了,但是我现在没有被辞退的证据,我现在没有只能证明在哪里上班,请问我可以维护我的权力吗!我该怎么做,让她怎么赔偿我,如果打官司那我的胜率有多少。

匿名用户 安徽-阜阳 合同纠纷 2020-12-04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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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辉律师

    刘辉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 2020-12-04 15:45 回复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因此可以要8个月工资,如果离职是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构成违法解除,按你的情况可以额外要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用工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向对方主张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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