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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是再婚夫妻,并共同生活32年,现丈夫已去世。再婚时丈夫有一处三十多平米的公房,再婚五年后我夫妻共同将此房屋买下,之后房屋变为个人产权,五年后房屋动迁,我夫妻又共同出资买下一套新的楼房,但产权书上写的是丈夫的名字,请问,这套住房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现在丈夫故去了,如果是夫妻共有财产,我该怎样分割我应得的一半财产?

-*- 重庆-渝北 婚姻家庭 2020-12-07 09:23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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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顾芃律师

    顾芃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 2020-12-07 10:26 回复

    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房子一半是你的,一半是你丈夫的遗产,如果你丈夫没有遗嘱的话,按照法定继承,你和子女以及你公公婆婆有权继承你丈夫的一半房产。如果继承人对于遗产没有争议的,可以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如果有争议或者你公公婆婆早于你老公过世但是没有死亡证明的,可以通过法院出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再去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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