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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的时候签了合同,合同说是三个月后视情况转正,他口头说最长三个月, 现在转不了正,让我多实习一个月,还缴纳意外险,我该怎么办,要交么?

梦*6 山东-济南 劳动工伤 2020-12-31 09:56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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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倪庆波律师

    倪庆波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0-12-31 10:09 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限要根据劳动合同期限决定,需要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若试用期在上述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延长试用期。 意外险不属于五险一金,不是法定必须缴纳的保险,故有权拒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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