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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前些日购买商铺,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交付了1万元定金,认购书要求昨天付完全款,但是由于资金问题我昨天只付了2万元,与开发商协商延迟10天付完余款,于是开发商要求我签订承诺书承诺余款必需10天内付完,否则已交的3万元(包括1万定金和2万付款)不予退还,但是现在我不想购买该商铺了,定金应该不能退还,请问交的2万元付款可以退还吗?

甘*人 新疆-乌鲁木齐 房产纠纷 2020-12-31 11:23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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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丽红律师

    王丽红律师

    地区:广东-中山 2020-12-31 15:01 回复

    我的意见是具体看看认购书中约定的内容,如果所说的认购书中包括了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及条款,这样的才可以认定是买卖合同。法律有相关规定。第二关于定金和承诺函,前者如非对方原因你估计要不回来,后者则可以主张对方有可能存在利用自己的优势而致使你签订显示公平的承诺,因而是应将2万元应当返还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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