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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有个条款是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租赁人承担,但是并无有给房东保管私人财产的条款。在合同期内房屋内发生了盗窃,房东的部分固定财产收到损失,但是偷盗发生期间租赁人已经撤出租赁场地且知晓过房东,只是合同期还没结束。请问租赁方要承担责任吗,是什么责任呢?

非*我 内蒙古-赤峰 合同纠纷 2021-01-16 14:4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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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储文律师

    李储文律师

    地区:内蒙古-赤峰 2021-01-16 14:57 回复

    应当报警,盗窃是刑事案件!另外,要租赁方承担责任,首先要看他对损失是否有过错!如果租赁无过错,租赁方就没有法律责任!损失由造成损失的人,承担赔偿的法律责任!你可通过电话联系我,方便了解案情的细节,可以帮你作更准确的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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