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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下了房子,但是买房子的人当时没有说房权是她女儿的,并和他签下了买房合同,现在他的女儿要追回房子,我当时买房的钱还可以返回来吗?

宇*子 四川-成都 房产纠纷 2021-01-21 15:57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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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1-21 16:19 回复

    购房款肯定是可以要回来的,因为房子的实际所有人是卖方的女儿,那卖方属于无权处分,并且没有得到实际所有人的追认,你们的购房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这种情况是属于卖方严重违约,不仅可以要求退回你的购房款,还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不知道你们合同中有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有约定按照约定办,没有约定,也可以根据你的损失向对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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