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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突然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工资结算方式,不同意就遣散。这一操作是否合法?公司是否需要提前一定时间告知员工?

尼*香 内蒙古-包头 劳动工伤 2021-01-22 10:15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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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1-22 11:42 回复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 (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所以现在公司以辞退为要挟强制变更是违法的。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提前告知,但是你现在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公司在和你们协商,你可以不同意,如果公司强制辞退你,属于非法辞退,你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公司要给你经济赔偿金,按工龄计算,一年2个月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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