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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装修工程,甲方是工业园区管委会,乙方是一个建筑公司,但是乙方和装修公司又签了分包合同的,我和装修公司签的发包合同,但是工程现场一直都是我在负责管理。现在工程完了一年多了,和我签合同的装修公司一直不给我算增加的项目工程款,装修公司的回答是甲方没有给他们算增项这部分款。我和装修公司的合同上有这么一条是,按清单上的量为主,多的部分为增项另计。增项的量和金额全都有甲方收方和签字。请问我这种情况能要回我增项这部分的款吗

B*S 山西-太原 建筑工程 2021-01-27 10:03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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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凡律师

    房凡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1-01-27 12:06 回复

    (一)可以要回。(二)法律依据:你与装修公司签订了分包合同就有了法律依据,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同时,合同中约定了增项部分费用另行计算,且该增项的部分有甲方的书面认可,那么主张对方履行合同,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三)建议你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不认可增项工程价款,立案后申请法院委托审计。(四)证据材料很关键,你需要提前准备好:1,与装修公司的分包合同。2,甲方签字认可的增项的相关材料或者文件。3,工程交付验收并合格的证明。祝您顺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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