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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和别的公司签了设备安装合同,现在工程验收不通过,对方公司拒不付款。大概情况有这几点:1、两份合同都只支付了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都还未结算,金额20W上下。2、之前其他工程的质保金现在到时间了也拒绝支付。3、工程前前后后拖了1年多时间。4、验收不通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清单施工工艺和现场实际工艺有出入,总包方当时是允许的,但没直接证据。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解决?

圭*的 山西-太原 建筑工程 2021-01-28 11:26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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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学安律师

    段学安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1-28 20:08 回复

    您好,已到期的进度款和符合质量要求部分的工程款可以要求发包方支付;对于质量有争议(即未通过验收部分)部分工程的价款,按照合同约定与现场签证以及其他证据来判断工艺变更是否是质量责任,如果有关联证据能够证明是总包方同意的工艺变更,那么应当进行支付,如果证明力不够,则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返修、更换等责任,该部分工程款可以进行相应的减免,抵扣等。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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