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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的试用期填写的是半年,但实际执行的试用期是一年,这样的公司是否构成违法行为?我该如何证明自己对试用期是一年?我的工资单和转正申请是否可以作为证据?

恩*7 江西-赣州 劳动工伤 2021-01-29 14:3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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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1-29 15:44 回复

    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而且要三年以上的合同才能约定六个月试用期,公司这样构成违法,六个月之后你就转为正式员工了。首先你的工资单如果一直是试用期的工资,是可以作为没转正的证据的,转正申请也可以作为证据但最好是有公司同意你转正的书面文件,如果记载的时间是你入职一年后,那公司延长试用期的违法行为就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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