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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父母出了首付,买了房子给女方,男方婚前还有好多债务问题,婚后女方自行用公积金还贷款,这个如果婚后有什么问题,男方可以分房子吗

远淳 湖北-武汉 婚姻家庭 2021-02-05 08:5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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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2-05 10:33 回复

    你好,根据你这边描述,婚前女方父母出资购买并登记在女方的名下,房产是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虽然女方自行用公积金还款,但因为婚后夫妻财产是混同的,还是要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款。所以将来真的离婚,房子是女方的,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要向男方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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