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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出大部分首付,可能女方需要支付小部分的钱,房子只写女方名字,贷款也是男方单独还,男方每月还给四千生活费,两人暂时还不确定会不会领证,如果男方要求分手,生活费和房子以及还的贷款可以要还吗

白*呼 江苏-苏州 婚姻家庭 2021-02-05 09:18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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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启明律师

    李启明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 2021-02-05 17:13 回复

    双方尚未登记结婚,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当然也不存在共同财产。男方婚前给付女方财物,系为建立婚姻关系而产生,去除真正意义的赠予外,应属于彩礼范畴。现男方提出分手,除生活费可以作为赠予处理外,房子的首付、所还的房贷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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