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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单位约定的年薪有一部分是年底发的,但是今年少给了我一万元,我是否可以通过仲裁让其支付我,年底零钱的时候每年都会签字领取的2.我所在的单位属于职业病危害岗位,我任职岗位是车间主任,如果他让我去做操作工,我是否有权拒绝

瞒*y 山西-太原 劳动工伤 2021-02-07 10:08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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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学安律师

    段学安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2-07 10:20 回复

    您好,关于工资报酬的问题:您完全可以追索工资报酬,未足额发放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需要您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单位工商信息以及劳动合同和相关欠付凭证等。 关于用人单位调岗的问题:用人单位出于经营所需,可以相应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但是需要以法律和劳动合同约定为准,不得歧视性或者报复性调整工作岗位,并且如果调整岗位超出了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可以预见的范围,是违法调岗,员工可以拒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岗位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之一。变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从这一条款看,用人单位没有得到劳动者的同意,不能擅自调整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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