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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乙方,与甲方签订过一份装修合同,工程进行三分之一后因产生矛盾双方意见达成一致签订了终止合同,额外甲方要求赠送理石材料(当时只有甲乙方在场乙方录像了,口头赠送并没有约定具体的时间和品牌)现在甲方将我起诉,要求我赠送他理石和赔偿他误工费,我想咨询合同义务我自己履行完成,口头赠送我可以撤销吗,还有我需要支付他的误工费吗?

小*愛 湖北-武汉 建筑工程 2021-02-07 10:39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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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启明律师

    李启明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 2021-02-07 11:33 回复

    你没有交待你是合同中的施工方,还是业主方。因为对方要求你承担误工费,对方应该是施工方。合同约定是对方包工包料,对吗?其中,你向对方赠送理石,估计是合同履行中,你要提供理石材料才能施工,因为你未提供口头约定的理石材料,导致对方施工无法完成并产生误工。对此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考虑:一是理石是不是合同履行中需要的材料,如果不是本合同中用到的材料,那么对本合同的履行即不产生影响,误工费便无从谈起。其二是口头约定能否成立,如果成立,如果成立,则你应当按口头约定履行合同。你所说的赠送或赠予理石在理解上有偏差,这不赠送而是你履行合同的部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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