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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从2米左右高空坠落,导致胸腰椎共计3处对骨折,右脚骨折等10余处伤害。但未与老板签订劳动合同,现老板以我家庭原因(说我是精神状态不好导致)为由推脱责任,请问这样的理由合理吗?我又该如何解决这件事情?

李*e 重庆-渝北 劳动工伤 2021-02-28 10:24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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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承忠律师

    张承忠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2-28 16:12 回复

    老板的理由不能成立,工作时间地点因工作受伤,明显属于工伤。你现在要做的首先是一个月内认定工伤,老板不给你申报你自己去人社局申报工伤,具体需要的材料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局。然后收集证明你们劳动关系的证据,因为你们没有劳动合同,需要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工资,社保,商业保险,工作服,工作牌,工作群,聊天记录等等越详细越好。现在你因为受伤所花的费用和损失你要留好票据。按照你的受伤情况,还可能构成伤残。你出院后要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到这一步公司不和你协商处理就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前面花的医药费较多,你承受不了也可以先仲裁要医药费,伤残赔偿等鉴定出来后也可继续申请。工伤处理比较复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电话联系我这边,再做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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