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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借我的钱以我的名义做生意,现在生了孩子也不抚养,自己出去玩,做生意的快100万的货也不卖了,都要过期了,孩子现在才八个月,孩子20多天的时候她就走了,想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她对孩子不行,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现在起诉离婚行吗,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吗,彩礼花了20多万,女方家一分钱也没回

我*2 北京-朝阳 婚姻家庭 2021-03-03 09:5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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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学安律师

    段学安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3-03 15:49 回复

    您好,现在您起诉离婚一般不会受理,借出的钱是婚前财产,有相应的出借凭证和借款凭证就可以起诉女方返还,但是彩礼没办法要回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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