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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孩子抚养权给了女方,女方户口一直在女方家没迁,小孩户口可以迁回女方户口吗?小孩爷爷奶奶不同意,可以女方自己去男方家迁小孩户口吗?

嘴*肥 山东-东营 婚姻家庭 2021-03-05 09:36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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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敬杰律师

    高敬杰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 2021-03-05 09:51 回复

    离婚一方不愿出具居民户口簿,另一方无法分户迁移,经公安派出所调解无效的,离婚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应及时通知持原户口簿的一方到户籍地办理相关户口注销手续。   离婚一方户口应迁出而不迁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凭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户办大厅)申请对方户口迁出,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并调解无效的,派出所(户办大厅)可以将其户口挂靠社区(行政村)集体户。   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移问题,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办理;协商不一致的,按法院判决结果,随抚养权人办理户口迁移。

    追答:

    2021-03-0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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