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甲方购买P2P债权,乙方作为平台服务方出具给甲方债权。 几日后,甲方担心债权到期不能及时拿回资金为由。我个人作为第三人出具了债权回购协议。未到回购协议日期,我发现乙方被刑事调查,出具的债权涉嫌违法是虚假债权。我作为第三方回购方,必须履行这份虚假债权的回购义务嘛?

路*o 上海-黄浦 法律顾问 2021-03-05 09:23 29.90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
查看全部回复>>
  • 段学安律师

    段学安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3-05 17:04 回复

    你好,债权虚假或者说乙方平台涉嫌诈骗等犯罪,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承担,也就是说,即使主合同或者从合同无效,债权人仍可以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在民事责任承担中,合同无效后,要区分各方的过错,原则如下: 第十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形确定担保人的赔偿责任:   (一)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二)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三)债权人有过错而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主合同无效导致第三人提供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其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咨询Ta 打赏Ta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