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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年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协议里写了签订当天应付款16.5万元,所以签订当天手机转账伍仟元,十六万现金支付的,卖方当时没有写收款收据,当时卖方的房子还有按揭贷款没有还完,所以至今为止没有过户给我,现在卖方不承认收了钱,还说房产证是夫妻共有财产,只有他一个人的签字,要求要回房屋,还不承认收了我的钱,这个情况去法院我有胜算吗?

大*草 山西-太原 房产纠纷 2021-03-08 10:31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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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车莉律师

    车莉律师

    地区:山西-太原 2021-03-08 17:23 回复

    如果你现在实际占有房屋的话,若对方起诉你要求返回房屋,你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如果对方拒绝继续履行,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如果房屋你已经实际占有支配,对方称只付了5000元并不符合日程生活法则,至于你具体的付款金额建议从款项来源以及当时有无知情人方面进行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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