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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朋友名下,以她名义按揭的,才还了两个月房贷,所有钱都是我出的,现在她不跟我在一起了,我能要回来吗

是*喂 广东-珠海 婚姻家庭 2021-03-09 09:41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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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学安律师

    段学安律师

    地区:重庆-江北 2021-03-09 15:14 回复

    你好,根据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你可以主张房屋登记给女方系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而购置房屋并登记女友名字,具有以附结婚为条件赠与合同的性质,没有缔结婚姻,你可以要求撤销赠与,依据出资证明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房屋属于不动产,依照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不动产的登记具有推定力,即经合法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在法律上被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但这个推定事实只是证权程序,而不是赋权程序,在符合规定条件下,人民法院完全可以依据查明的事实对现有的权属登记予以否定。   本案所涉及的房屋进行了有效登记,依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来看,你女友即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但由于房屋没有进入流通领域故不存在公信力的问题。所以在你能够证明赠与行为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登记,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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