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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子要出售,买房人不能一次付全款,他付款的方式是他先付首付款,然后我俩去房地局办理房产证过户,等办理完房产证过户后他在用该房子过户后的新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等银行放贷后再给我卖房子的尾款,请问律师这样办理房产买卖有风险吗?

D*_ 福建-福州 房产纠纷 2021-03-12 09:1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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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剑敏律师

    李剑敏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 2021-03-12 10:09 回复

    这样风险还是比较大的,过户后所有权就转移了,如果对方贷款办不下来或者有什么意外,你就被动了。最好让他付大部分房款,留一小部分过户后付。或者问下中介能不能办转按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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