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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在公司上班3年了,公司未缴纳养老保险,其他四险有缴纳,因为现在还没打算离开不干,等以后我不想干了,那时可以要求公司补缴从入职到离职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吗?和公司协商不成有什么渠道?这种情况公司补缴养老保险费时,个人缴纳部分应该我自己补缴吗?

鱼*0 山东-济南 劳动工伤 2021-03-19 08:48 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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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梅律师

    刘晓梅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1-03-19 09:05 回复

    您好!离职之前可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补交养老保险,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会受理并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罚款处罚等。补交养老保险时,属于个人交纳部分还需您自己承担。 法律规定:《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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