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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前买了房子,我母亲全款支付,是我和我母亲的名字,婚前没有财产公证,婚后还是我和我母亲名字的房子没有卖。前夫是法院起诉我说性格不合离婚的,起诉书前夫说无财产纠纷。法院判了离婚,离婚后两年我把这房子卖了,卖了新房,这个房子有前夫得份吗?前夫回来能要的回吗?

a*s 北京-海淀 婚姻家庭 2021-03-22 09:09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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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解川律师

    解川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 2021-03-22 09:18 回复

    婚前房产正常情况下都属于个人财产,与另一方无关。您这种情况,房产应该属于您和您母亲共有,前夫不享有任何份额。不用担心,即便对方起诉也分不到任何财产。如果后续还有相关问题可以随时联系,随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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