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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房签了一年的合同,合同里没有关于拆迁的条款。现在不到一年这里要拆迁,我的租房日是4号,房东在十号通知我月底前要搬走,我在21号搬出,房东说只能退押金,这个月21号到4号的房租不退,请问这样合理合法么?是否应退还这几天的房租?

阳*子 浙江-金华 合同纠纷 2021-03-22 09:39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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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翁万善律师

    翁万善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 2021-03-22 09:46 回复

    1,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违约行为,对租客而言:(1)可以继续主张租赁合同履行;(2)退押金+赔偿(违约金)2,拆迁方是对房东和租客有补偿和赔偿的,房东想吃拆迁方赔偿租客的钱。3,坚持不搬,房东无法按期交房给拆迁方,房东会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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