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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贷款买房,房子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房贷没有还完。现在我们协议离婚。房子归男方,给我一些补偿。但他没有钱。准备房屋抵押贷款,如果他在30天冷静期内房屋抵押贷款,这样属于夫妻共同贷款吗?

F*姗 广东-广州 婚姻家庭 2021-04-12 15:35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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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祖霞律师

    李祖霞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 2021-04-12 15:44 回复

    男方婚前所购房产为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补偿。 在婚姻冷静期内用该房屋所贷款项,能证明该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不为夫妻共同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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