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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给了对方,对方的首付款和公积金贷款都给了,还有一大部分房款进行商贷,但己经拖了半年多了还没给,说银行不放款。我要如何维权且能尽快要回尾款。房子已经在对房商贷时转到对方名下进行贷款抵押了。

花*岁 山东-济南 房产纠纷 2021-04-22 15:37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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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苑学宁律师

    苑学宁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1-04-22 15:43 回复

    您好,对方说的这个情况银行不放款,并不是合法的抗辩理由,根据法律规定,作为买方来讲,如果因为第三人的原因,也就是银行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那么需要对您承担违约责任,一直延期支付剩余购房款,导致您的在长时间无法得到实现,那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收回房屋。因为作为买方来讲,付款是他的法定义务,也是合同义务,不管是因为个人的征信原因,或者是个人的经济条件有限,或者是信贷政策调整,不管什么原因不能付款,那就是一种违约责任,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长时间不逾期不能支付购房款,导致您卖房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那么您也有权要求解除买卖关系,依法收回房屋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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