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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以生产不方便,为了公司利益,未来发展为由,2020年12月份把我调离工作地点,我同意了,当时公司说的是调离1个半月了,结果一调就是大半年,现在直接不让我再回到原公司地点。工资待遇什么也没有,还是拿的原工作地点的工资。我想问问,能怎么办

-*- 上海-静安 劳动工伤 2021-04-29 10:12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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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冰律师

    王冰律师

    地区:上海-静安 2021-04-29 10:23 回复

    这种情况你和单位协商过吗?你的劳动合同里面有没有对具体的工作地点有过约定?怎么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你这种情况如果如你所说,单位是存在过错的,你们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协商不成,单位不可以单方变更。因为你现在还在上班,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下去,就要找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你是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一旦走司法途径,在单位再工作下去可能会不太顺心。你可以具体电联我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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