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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奶奶健在,之前房子已买卖的形式过户给我孙子,如果离婚孙媳妇能分配吗?还有婚后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写的儿子儿媳妇名字,现在父母还房贷,离婚儿媳妇能分到吗?

哼*C 山东-青岛 婚姻家庭 2021-05-13 10:48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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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志峰律师

    符志峰律师

    地区:江苏-南京 2021-05-13 12:31 回复

    您好,对于您过户给孙子的房产,形式上是买卖,实质应当是对孙子的赠与行为,如果该房产过户是在孙子婚前,那么就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不做分割,如果属于婚后赠与,那么如果未明确表示只归一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如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你的第二个问题,婚后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除非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也就是说该房产离婚你儿媳妇可以分到。法律依据: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加微信或者打电话咨询:1565175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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