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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几年前买了一套村里的宅基地房子,房租所有权人已经死亡,但并没有遗嘱房屋留给谁。卖房人是其儿子,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担保人是村里的书记及其叔叔。但是我们在过户时有关部门要求以死亡的房租所有权人的妻子到现场签字确认,我们无法与其妻子取得联系。至今都为办理过户,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处理

蓝*Y 山东-济南 房产纠纷 2021-05-19 09:51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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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 2021-05-19 10:21 回复

    您的问题既涉及到农村宅基地买卖问题,还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买卖有严格规定,有关部门要求有原户主妻子签字是正确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房主去世后没有留下遗嘱,若只有一子,依照法定继承,原户主妻子占有该房屋四分之三的份额,其子占有四分之一份额。您从其子手中购买该房屋是不符合法定程序的。目前有两个解决办法:第一,让其子取得原户主妻子的授权,追认您与其子签订的合同有效;第二,由其子申请宣告原户主妻子失踪,其子成为财产代管人,即可有权处分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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