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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几年前买了一套村里的宅基地房子,房租所有权人已经死亡,但并没有遗嘱房屋留给谁。卖房人是其儿子,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担保人是村里的书记及其叔叔。但是我们在过户时有关部门要求以死亡的房租所有权人的妻子到现场签字确认,我们无法与其妻子取得联系。至今都为办理过户,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处理

蓝*Y 山东-济南 房产纠纷 2021-05-19 09:51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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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晓菲律师

    韩晓菲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 2021-05-19 11:11 回复

    你好,买卖合同是否生效主要出卖人对房屋是否具有处分权,根据以上的描述可以得出,有关部门并未表明因买卖宅基地上房屋而合同自始无效,只是要求到房屋所有权人以及继承人签字确认,该房屋的买卖最终落脚到继承问题。 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儿子独自处分一半是父亲遗产一半是母亲所有的房屋,属于无权处分,在没有得到其他权利人追认的前提下,该买卖合同无法生效,对于无法生效的合同,你方明知是遗产房而购买,也有过错,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在有关部门仅要求相关人员签字确认便能够办理登记,尽快找到相关人,完成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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