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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男方自建房后来拆迁按照人头分到一套安置房。后来男方与女方组建的新家庭,并且加上了女方和女方孩子的名字,但是,房子女方并没出一分钱,现在离婚,要求男方拿钱,是说房子有她的名字,按照这种情况,男方应该赔偿女方钱吗?

我*鑫 浙江-金华 征地拆迁 2021-05-20 11:55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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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孙浩律师

    孙浩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 2021-05-20 12:04 回复

    既然增加了孩子跟配偶的名字,就视为赠予,转变为家庭共有财产了。假如离婚,是要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可以来电咨询相亲。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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