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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物业公司租的房子,物业公司跟房东签了委托合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把房子租给了我,现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跑路了,没有把租金给房东,现在房东找上门来叫我要搬走,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哥 重庆-渝北 合同纠纷 2021-05-21 11:00 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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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韩晓菲律师

    韩晓菲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 2021-05-21 13:48 回复

    你好,根据上面的陈述,租赁合同是物业公司直接与你签订,而你签订合同时知道物业是接受房屋实际所有人委托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因此,在此种情况下,你是承租人,房屋所有人为出租人,你们之间建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在你依法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已经将租金交付给合同约定的收款方,房主不能依据物业没有按照他们之间的约定履行租金支付义务,而要求你腾退房屋,你可以继续居住至租赁期满,如果房主采取其他措施,你先报警,然后起诉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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