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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入职一家公司,入职协议上标明需收取押金一千元,干满两年后退还。现在辞职了押金能要回来吗?如果要不回怎样维权呢?还有试用期四个月后交保险这是否违反劳动法?现在能否维权并要求赔偿?

我*我 浙江-杭州 劳动工伤 2021-07-02 16:08 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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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音律师

    李音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 2021-07-02 16:16 回复

    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押金的,劳动者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1、与企业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为自己补交。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3、申请劳动仲裁,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其缴纳社保,根据有关规定,单位和职工在合作期间不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2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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